先是妖,而后才是马
其名见于极早的记录,其形却不然。一五八九年,方济各会士胡安·德·普拉森西亚罗列他加禄人所畏之物,只写下干瘦的一行:有他们称为「维比特」的鬼魂,有他们称为「蒂格巴拉昂」的妖。再无别的。没有头,没有腿,没有身量。一个半世纪之后,诺塞达与桑卢卡尔的《他加禄语词汇》仍以「小鬼或精怪」二词定义之,并从此条目参见「帕蒂亚纳克」条——二者共用同一格。这便是此物的文献根基:无人之地的居民,被称名而不被描摹;关于它,最先被说出的不是相貌,而是它对路过者做了什么。殖民时期的拼法游移不定(蒂格巴朗、蒂格巴拉格、蒂格巴拉安),而现代的形式「提克巴朗」不见于任何编年史:那是后来的事。
它的身形是怎样成形的
循着编年史,几乎可以十年为单位追踪这一过程。约一六三〇年,奥斯定会士卡西米罗·迪亚斯记下了那些自称在奥格通、班乃与塔阿尔见过它的人的说法,而那幅肖像毫无马的影子:猫一般的脸,顶部扁平的头,浓密的须,浑身覆着长毛,双腿长得如此失衡——蹲下时膝盖高出头顶一庹;奔跑之速更胜任何四足之兽。一个世纪后,托马斯·奥尔蒂斯将其描述为变形者:或现为黑衣男子之形,或现为老人之形,或现为马形,或现为怪物之形。马是它可能的形貌之一,而非它的形貌。要读到今日定义此物的那句话——巨人之身与马之腿——须等到一七六三年的安东尼奥·莫索修士。 至于它的所为,编年史一致者有二,而其中没有一项是今日人们最先提起的那一项。其一是交易:奥尔蒂斯说,遇上它的人最终会与之结交,献出自己的念珠,换取毛发、草药与石子,以求所愿。其二是失踪:卡西米罗·迪亚斯记载,有人随这些东西而去,久久不知所终,归来时惊惧交加、形容枯槁。至于使行人绕行、复回原处这一母题——今日它最著名的特征——却不见于任何古老典籍:那是二十世纪采录的口传。
如何驯服,又如何避开
伊萨贝洛·德洛斯雷耶斯于一八九〇年主编的民俗集,完整保存了那套做法——而那不是一个手势,是一场考验。要在山中寻蒂格巴朗,它常蹲坐于最高大的树根旁;须不被察觉地靠近,扑上去,将它掀倒,用事先备好的祝圣腰带之绳缚住,随后骑上它,任它驮着你在空中飞旋,死撑到它力竭为止。然后它才自认落败,允诺你所求。所求者,是它头上三根最粗的硬棘之一,其中居中的那根最佳;起初它会拒绝,因为舍弃那一根正是它最大的牺牲。拔得之棘作为「安廷安廷」收藏,即菲律宾传统中的护符,正是它赋予人驾驭此物之力。这个名字有必要说清楚,因为本条目一度用了别的说法:菲律宾的巫术里并没有什么「央陀罗」;有的是安廷安廷,而这正是典籍本身所用之词。还须注意:无论在此处还是在任何一部古老典籍中,都不见铁的踪影。缚住蒂格巴朗的是一条祝圣过的绳,即天主教的准圣事之物,而非欧洲仙灵故事里的冷铁。
马是随西班牙人来的
此事须说明白,因为本条目曾断言其反面:提克巴朗之根在前西班牙时期,是就「精怪」而言,而非就「马头之物」而言。一五六五年西班牙人带来之前,群岛并无马;因此更早的任何形象都不可能生有马头。而典籍无须我们推演,便自行印证了这一点:一五八九年无描写,约一六三〇年生猫脸,约一七三一年马仅是四种可能形貌之一,至一七六三年才终于定型为巨人之身、马之腿。变的不是这生灵,而是取其形象的那座马厩。同一性质的,还有近来在各种名录中流传、本条目也终于跟着重复的一项等同:把提克巴朗与东亚的狐精攀作同类。所牵之线确实存在,但那是气象之线,不是血脉之线:日出而雨时,菲律宾说是提克巴朗在成亲,日本则说是狐狸嫁女。这一说法存在于半个世界,各处都把它挂在当地现成的骗徒身上。共用一句关于雨的谚语,并不能把两种生灵变成同一种。
遗物
象征
元素
森林大地
数字
3
颜色
馬的深棕色與金色
动物
馬
符印:
特质
力量
弱点
行为
抗性
与其他生物的关系
神话
菲律宾群岛超自然信仰与叙事之总体,乃本土南岛语系传统、殖民以前的华马影响、西班牙天主教(一五六五年至一八九八年)与美国式现代性相融摄而成。其中有吸血之属(阿斯旺、马纳南加尔、提亚纳克)、变形之属(提克巴朗)、树中巨人(卡普雷),以及自然精灵(恩坎托、杜恩德)。
来源
菲律宾民间故事(Filipino Popular Tales)
迪安·S·范斯勒 编 · 1921
迪恩·S·范斯勒于20世纪初汇编的大型菲律宾民间故事学术集成,是菲律宾叙事民俗的经典资料。
《菲律宾群岛,一四九三〜一八九八》第四十三卷
艾玛·H·布莱尔、詹姆斯·A·罗伯逊 编 · 1903-1909
由艾玛·布莱尔与詹姆斯·罗伯逊于一九〇三至一九〇九年间编译的菲律宾殖民时期文献汇编,共五十五卷。此处所关者为第四十三卷:收有托马斯·奥尔蒂斯的《圣职实务》(约一七三一年)与马丁内斯·德苏尼加的《历史》(一八〇三年),其中出现蒂格巴拉格与帕蒂亚纳克,后者与阿斯旺格并列,同为生产与孩童之敌。
布卢门特里特《菲律宾神话辞典》
斐迪南·布卢门特里特 · 1895
民族学家斐迪南·布卢门特里特于1895年编纂的菲律宾神话辞典,其神祇与精灵的开创性目录。
《他加禄人的习俗》
胡安·德·普拉森西亚修士 · 1589
一五八九年由方济各会士胡安·德·普拉森西亚所撰,记菲律宾群岛之信仰与习俗,其英译收于布莱尔与罗伯逊丛书第七卷。文中列举巫者种类,第八即「奥苏昂」,谓人言曾见其飞行,且杀人而食其肉,并指明此事出于米沙鄢人之间而非他加禄人之中。此为关于阿斯旺最早的一手记载。
《菲律宾民俗集》第二卷
伊萨贝洛·德洛斯雷耶斯主编,马里亚诺·蓬塞 · 一八九〇年
伊萨贝洛·德洛斯雷耶斯在马尼拉主编并加注的民俗集第二卷。其中马里亚诺·蓬塞的《布拉干民俗》分别以一章写蒂格巴朗、一章写提亚纳克,并赋予二者同一来历。写前者,述其马首、代鬃而生的硬如豪猪之棘,以及用祝圣腰带之绳降伏它的仪式;写后者,述其现为新生儿、狗、猪或一截木头,并在荒僻之地使旅人迷路。
常见问题
提克巴朗自何时起见于记载?
自一五八九年起。胡安·德·普拉森西亚在他加禄人所畏之物中列出「他们称为蒂格巴拉昂的妖」,却未加描述。马头之形要再过将近两个世纪才出现。
依民间传说,如何制服它?
须趁它蹲坐于大树根旁时突袭,将它掀倒,用祝圣腰带之绳缚住,骑上它,死撑到它飞得力竭。它认输后,会让出三根最粗的硬棘之一,以居中者为佳,收作安廷安廷。
提克巴朗与亚洲的狐精是同族吗?
不是。二者唯一共有的,是一句关于日照雨的俗语:此地说提克巴朗成亲,日本说狐狸嫁女。这说法存在于半个世界,只是挂在当地的骗徒身上,并不使谁成为亲族。
它与提亚纳克是什么关系?
在典籍中极为密切。十八世纪的他加禄语词典以同一个词定义二者,并彼此参见;一八九〇年的集成又赋予它们同一来历:堕胎胎儿之魂化为精怪,或为提亚纳克,或为蒂格巴朗。尤要者,二者共担同一行当:使行人迷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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